印尼新冠肺炎疫情入境政策:入境提交健康卡,風險地區入境14天隔離觀察
自2月28日起,所有來訪或返回印尼的外國籍人士如果在抵達印尼之前14天内有中國大陸旅行史,将暫時不适用印尼有關免簽、落地簽政策。
在中國大陸的外國籍人士可以向印尼駐華使領館申請訪問簽證或有限居留簽證,但須附上中國有關衛生部門簽發、證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證明(英文版);證明在無确診病例的地區居留超過14天;聲明在抵達印尼後自願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離觀察14天,或進入印尼前将在無确診病例的第三國停留超過14天的書面材料。
中國公民亦可以向印尼駐無疫情的第三國使領館申請訪問簽證或有限居留簽證,但須附上第三國有關衛生部門出具、證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證明(英文版);聲明在抵達印尼後自願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離觀察14天,和進入印尼前已在無确診病例的第三國停留超過14天的書面材料。外國籍人士進入印尼時将接受體溫檢測等入境檢疫檢查,一旦被發現有感染新冠病毒症狀,将被拒絕入境。
自3月8日起,禁止過去14天在伊朗、意大利、韓國三個國家部分地區逗留的移民或旅行者入境或過境印尼,來自這三個國家的移民或旅客須備各自國家的衛生當局簽發的健康證明。請赴印度尼西亞人員關注3月6日印尼移民局就印尼司法部7号文件,針對中國、韓國、伊朗和意大利四國出台的簽證受理和入境辦法的補充實施細則。
自3月20日起,對所有其他國家的外國公民全面暫停免簽、落地簽服務,以及暫時取消外交或公務護照免簽待遇,為期1個月。所有計劃訪問印尼的外國公民應事先根據訪問目的向印尼駐所在國使領館提出簽證申請,申請簽證時,必須附有所在國家衛生機構頒發的健康證明。所有外國公民在入境印尼時,必須填寫并向入境口岸辦公室提交健康聲明卡。
印尼政府新增禁止在過去14天内到訪過伊朗、意大利、梵蒂岡、西班牙、法國、德國、瑞士和英國的人士入境印尼或中轉,到訪過上述國家的印尼公民返回本國時,将由入境口岸辦公室進行健康檢查,如出現新冠肺炎症狀将在政府設施接受14天隔離觀察。如無相關症狀,建議回國公民居家隔離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