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向中國等八國原緬甸籍公民開放落地簽
緬甸勞工移民與人口部發布消息稱, 目前, 已對澳大利亞、西班牙等8 個國家的原緬甸公民給予落地簽待遇。
根據通令得知,将對在澳大利亞、中國、德國、印度、意大利、俄羅斯、西班牙、瑞士等國家接受他國國籍的原緬甸公民,當局将給予落地簽并讓其享受同外國人一樣的待遇, 且要從仰光、曼德勒和内比都等3 個國際機場入緬。旅遊簽證的(Tou r i s t V i s a)落地簽費用為50緬元,可停留30天。
另悉,勞工移民與人口部對落地簽遊客發布了8 項規定,其中,不允許延期停留期限。同樣,為了落地簽遊客的安全,不準出入禁止外國人走動的地方,離國時必須通過國際進出口。
緬甸駐澳大利亞使館表示, 人力資源局批準的雖然是旅遊簽證, 但原緬甸公民可以在使館申請普通簽證(S o c i a l V i s a)。普通簽證的停留期限為7 0 天, 簽證費用為5 0 美元。該類簽證不但可以延期居留期限還可以申請多次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