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嚴控電動車腳踏車,違規高達10000新币的罰款和6個月監禁
昨天(5月1日),新加坡陸交局重磅出擊,正式實行活躍通勤法令,嚴格管控腳踏車、電動踏闆車、滑闆車、電動車……
一、對代步工具的大小、重量、速度進行了限制:
重量:最重20kg
寬度:最寬70cm
速度:最快25km/h
違反規定,将會面臨高達10000新币的罰款和6個月監禁!
二、在各種道路上的使用:
電動腳踏車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駛,而電動踏闆車,電動滑闆車和電動輪椅這一類的個人代步工具,則無法在公路上行駛。
能上公用道:腳踏車、電動腳踏車、電動踏闆車、電動輪椅
能上人行道:腳踏車、電動踏闆車、電動輪椅
能上公路:腳踏車、電動腳踏車
違反規定,将會受到最高2000-5000新币的罰款和6個月的監禁!
三、制定了各種行駛規則:
人行道限速15km/h,公用道限速25km/h
在有“不可駕駛”牌子的地方必須下車推行
夜間開啟前後方白色和紅色的信号燈
發生事故後要提供幫助和交代細節
5.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燈規定
6.與交通車流方向保持一緻
7.在單車道和公交運行時間必須單排騎車,其他情況可以并排騎車
違反規定,都可能受到罰款和監禁的處罰。其中,出了事故不提供協助這一項,最高監禁處罰是2年!
今早經過地鐵,我們發現了這個新增的告示,攜帶代步工具的乘客可以在這裡量一下,确認自己的代步工具能不能上地鐵。
陸交局也通知各個商家,不能賣不符合規定的代步工具,而且必須将新規張貼在店門口,提醒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