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緬甸大使館提醒:在緬中國公民切勿擅自使用無人機
2017年12月6日,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發出提醒:在(來)緬中國公民切實遵守緬方規定,避免因擅自攜帶和使用無人機給自身造成不必要損失和嚴重後果。
以下是公告原文:
今年以來,因擅自攜帶無人機入境或未經允許在仰光大金塔、内比都議會大廈等地上空放飛無人機,已有多名外國和緬甸公民被警方扣留甚至被法院判刑,相關設備均被沒收。
緬甸執法部門對無人機入境和使用管控嚴格,外國公民攜帶入境需提前向海關申報,在宗教場所、政府機構、旅遊景點等重要敏感、人員密集地區放飛需提前向當地警方申請,獲批後方可使用。
駐緬甸大使館提醒:在緬中國公民切勿擅自使用無人機
中國駐緬甸大使館提醒在(來)緬中國公民切實遵守緬方規定,避免因擅自攜帶和使用無人機給自身造成不必要損失和嚴重後果。
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并與駐緬甸使領館聯系:
緬甸報警電話:199
緬甸醫療急救電話:192
駐緬甸使館領事保護電話:0095-1-212 223
駐曼德勒總領館領事保護電話:0095-9-259172726
外交部全球領保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