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冠肺炎疫情入境政策:高風險地區禁止入境,入境緬甸出示健康證明
自3月15日起,14天内前往過疫情高風險地區(如中國湖北,韓國大邱、慶尚北道)的所有外籍公民,将被禁止入境緬甸;
14天内去過韓國但未去過其疫情高風險地區的旅客,入境緬甸後須居家隔離14天(上述旅客在搭乘飛機進入緬甸之前,須提交韓國衛生部門認證醫療機構開具的健康證書,證明旅客沒有出現急性呼吸道疾病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
來自意大利、伊朗、法國、西班牙和德國,或14天内去過這些國家的旅客,入境緬甸後須在指定地點隔離14天(上述旅客在搭乘飛機進入緬甸之前,須提交相關國家衛生部認證醫療機構開具的健康證書,證明旅客沒有出現急性呼吸道疾病等症狀)。
自3月15日起,入境曼德勒的中國、韓國、意大利、伊朗、法國、西班牙、德國等7國公民須居家或在酒店隔離14天。個别省邦還可能有不同做法。暫停辦理所有電子簽證和落地簽證。
來自美國、瑞士、英國、荷蘭、奧地利、比利時、挪威、瑞典和丹麥,或14天内去過這些國家的旅客,入境緬甸後須在指定地點隔離14天,且上述旅客在搭乘飛機進入緬甸之前,須提交相關國家認證醫療機構開具的健康證書,證明旅客沒有出現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疾病症狀。禁止持護照和簽證的外國公民從邊境口岸入境,持邊境通行證的邊民則不受影響。
自3月25日零時起,所有外國公民如入境緬甸,須在登機前出示實驗室證明,表明當事人未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有關證明在登機前72小時内頒發方為有效,入境後還須在指定場所隔離14天。
自3月29日至4月30日,暫停向所有外國公民發放入境簽證(除駐緬外交官、駐緬聯合國工作人員、船員機組人員外)。